整箱貨(非危險品)海運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一、業(yè)務員攬貨,接受貨主詢價
攬貨期間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
1、發(fā)貨人
2、收貨人
3、通知人
4、品名(中英文)
5、目的港、中轉港
6、柜型柜量,超重柜特殊說明(如為特種柜,則需詳細的貨物尺寸,長*寬*高,毛重,體積等,有時還需要更為詳細的貨物裝柜次序,及擺放示意圖。)
各項型最大體積為:( 長*寬*高 ) 可裝體積, 可裝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噸 ;HC high cubic 高箱)
7、危險品、冷凍貨特殊說明
8、裝運期限(是否有信用證要求)
9、配載要求(出船證等)
10、貨物交運日期以及交運方式
11、運費結算方式(預付、到付金額),是否第三地付款
12、是否指定船東
13、是否有要求申請目的港N天免柜期
14、提單簽發(fā)時是MB/L還是HB/L,是否第三地簽單$page$
二、航線主管根據(jù)業(yè)務員所述要求向船公司詢價,爭取申請更低的價格,以供貨主選擇。
(Ⅰ)若直接與船東訂艙,則應注意以下幾點:
1、該船東是否有接至貨主所述之目的港
2、是否可以接超重柜
3、是直航船還是中轉船,在哪里中轉
4、幾天可到達目的港
5、該航次掛靠什么碼頭(廈門的海天、象嶼、國際貨柜)
6、該航次艙位是否緊張,是否可以保證艙位
(Ⅱ)若為指定船東,在必要時(如運價更低廉)可以通過第二家貨代進行訂艙,但是除注意的幾點與船東相同外,還應在訂艙前確認以下幾個方面:
1、在出提單時,是否要改SHOPPER或其他資料
2、在貨主有要求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N天目的港免柜期
3、提單簽發(fā)時是MB/L還是HB/L
4、是否可以保證艙位
(以上僅適用于海運費預付FREIGHT PREPAID)
三、航線主管與船東/貨代談妥運價,且貨主接受業(yè)務員報價后,簽署出口貨物代理委托書S/O(訂艙單),業(yè)務員便可訂艙,至文件部門打印一份無格式的托運單,并在上面標注明船期、運費、柜型柜量、及貨主的特殊要求、我司訂艙人電話,傳真等。
托運單傳畢后,便可向船東催傳訂艙確認。
同時,業(yè)務員填寫完整的公司業(yè)務封皮,并標注清楚各項費用的成本及費收數(shù)額,拖車公司,報關行及其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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