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國際貨運海運鑒定書對于電池的各項指標的要求較高,電池的安裝不同所進行的申請也有一些差異,因為電池和設備分開裝與裝在一起存在的安全隱患指數不同,海運也同樣要考慮到電池的本身特性,對于電池類易燃易爆類產品海運以及航空運輸都需要加強對電池的測試要求,對電池測試的項目要全面,不能遺漏任何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海運鑒定書需要向鑒定測試部門提供電池的全部材料,包括電池的產品說明書、電路圖等重要的材料,另外,能夠通過海運鑒定書認證的電池需要滿足很多條款,這些條款企業(yè)必須要熟知。
世界各個國家的人民每天都在使用各種電池,電池可以說是生活必需品。由于我國勞動力成本較低,生產的電池產品的售價比其他國家也要低一些,海外很多國家的消費者都喜歡購買我國生產的電池產品。為了海運運輸和用戶使用的安全起見,我國的電池產品在銷往其他國家時必須要辦理海運鑒定書,海運鑒定書是怎么辦理的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能成功辦理呢?
得一國際貨運辦理海運鑒定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產品使用說明書;
2.安全設計文件(包括關鍵結構圖,即能反映爬申距離、間隙、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
3.產品技術條件(或企業(yè)標準),建立技術資料;
4.產品電器原理圖、線路圖、方框圖;
5.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請選用有歐洲認證標志的產品);
6.整機或元部件認證書復印件;
7.其他需要的資料。
得一國際貨運海運鑒定書需要注意的條款有哪些?
其中鋰離子電池(或電芯)單獨運輸需要符合以下條款:
1.電芯的額定瓦特小時不超過20Wh。
2.電池的額定瓦特小時不超過100Wh。
3.電芯或電池必須經證明符合UN第III部分38.3的測試要求。
4.電芯或電池應置于可完全封閉電芯或電池的內包裝中。電芯或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fā)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
5.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經受在任意方向的1.2米跌落測試。
6.每票貨物都應隨附文件(如MSDS)。
7.單個包裝的限重:客機和貨機都為10千克(毛重)。
8.每個包裝件都應粘貼鋰電池操作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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